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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添加三级管理人员微信规定

日期:2025-06-01 来源: 浏览量:0

北京中调法治网 

《防范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规定》


—— 合作伙伴添加三级管理人员微信规定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防范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所有合作伙伴,必须添加三级管理人员3微信,以便方便沟通、指令畅通。

一、通联部

职责对正式加入的全国所有合作伙伴、各地联络处,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培训,确保各项业务运营规范‌。

 二、三级管理人员(添加微信人员) 

   (一)普通管理人员(三级)

 1、管理人员,指前期跟你联系沟通加入本网的工作人员一人

 2、如果以后更换工作人员,上级会及时通知合作伙伴。

 3、合作伙伴添加(总编辑、全国运营总监)2人的微信三级管理人员通过转发微信名片添加 

 4、如果三级管理人员,没有给加入合作伙伴转发(总编辑、全国运营总监)2人的微信名片严肃处理工作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二级)

全国运营总监通联部部长

  (三)最高管理人员(一级):总编辑

1、根据规定,有权添加总编辑微信的合作伙伴,必须是副主任以上职务。

2、根据大家的建议2025年12前,合作伙伴也可以添加总编微信。

 三、添加微信规定

 1、所有加入的合作伙伴(含各地联络处),添加以上3微信不得私自添加其它任何中调网工作人员微信。即合作伙伴私自添加其它任何工作人员微信,或工作人员 私自添加任何合作伙伴微信,都是违犯本网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工作人员予以开除,合作伙伴停止合作)

2、也就是说,三级管理人员由于人数多,只准许添加自己联系加入的合作伙伴,不得添加其他管理人员联系的合作伙伴,否则,会造成业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中调网的声誉和形象。

    3、本规定出台以前,有私自互相添加微信的,请在一个月内自行删除(不追究责任),超过一个月一经发现没有删除严肃处理

四、指令执行规则

1、如果,三级普通管理人员跟二级高级管理人员(全国运营总监),发出的有关信息规定等不一致的一律按二级高级管理人员(全国运营总监),发出的指令执行。

2、如果,二级高级管理人员(全国运营总监)跟一级最高管理人员(总编辑,发出的规定信息等不一致的,一律按最高管理人员(总编辑),发出的指令执行。 

五·执行日期

本规定,从2025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总编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