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中调法治网:路海峰)法制和法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制和法治区别是什么?
一、内涵不同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它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其执行、司法、监督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法制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它强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法律的执行和实施。
法治则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它相对于“人治”而言,更强调法律的至上性和普遍性。法治不仅要求有完备的法律制度,还要求这些法律制度得到公正、有效的执行和实施,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二、价值取向不同
法制不预设价值取向,它只是法律制度的简称,不涉及价值判断。法制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寻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民权利保障。
法治则强调人民主权、法律平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等价值取向。它要求法律必须具有公正性、普遍性和公开性,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三、与人治的关系不同
法制可以与人治共存。在人治的环境下,也可以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即“人治下的法制”。但这种法制往往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难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普遍性。
法治则明确地与人治相对立。法治要求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任何人包括管治机构的制订者和执行者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法治的环境下,法律是最高准则,不受人为因素的干扰。
综上所述,法制和法治在内涵、价值取向和与人治的关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制是法律制度的基础,而法治则是在法制的基础上更高层次的治国原则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