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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兴平市法院“女孩借款失信 拘留所里反省”

日期:2019-04-12 来源:北京中调法治网 浏览量:0

  (北京中调法治网)90后女孩葛某某丧失基本诚信,借款后居然拒绝归还,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背负“老赖”的恶名。4月11日,被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15日,在拘留所反省自我、悔过自新,让她摆正人生坐标。
  2017年9月,葛某某找到同学王某某,央求共同入股做生意,王某某先后投资6万元。后来双方经营理念分歧,发生矛盾。双方协商后,王某某撤出投资,葛某某归还王某某6万元。因葛某某周转资金困难,向王某某出具借条。借款期满后,王某某多次催要,葛某某始终不肯履行承诺。王某某将其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
  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维护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判决生效后,葛某某未履行判决,王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采取查封、冻结、划拨、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反复向葛某某释法明理,希望她尽快履行法定判决。葛某某始终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法定判决。为彰显司法权威,严厉制裁躲避抗拒执行行为,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葛某某拘留15日,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供稿:陕西兴平法院李军委)

(编辑:和谐利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