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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线索统一归口管理 每个都有“身份证”

日期:2019-05-13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量:0

       检察日报(记者:简洁)近日,北京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检察机关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对线索的接收登记、受理分流、跟踪督促、综合利用等进行明确,既规范线索的流转工作,也把住线索办理的起点和终点,形成闭环、全流程管理。《办法》要求在检察机关内部实行“线索管理”与“线索办理”分开,加强线索统一归口管理,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线索范围,主要包括依法由检察机关管辖的诉讼违法线索、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和公益诉讼线索。对依法由检察机关管辖的线索,由各院负责检察管理监督业务的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并移交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二检察部检察官刘毅告诉记者:“我们会对受理的每一件线索,按照受理时间、受理来源、受理单位、业务类型、具体案由、受理序号,分六层共29位码进行顺序编号。让每件线索都有唯一的‘身份证号’。”

       《办法》还专设“跟踪督办”一章。该章明确业务部门对线索的办理期限和不及时反馈的监督机制。

       不仅如此,《办法》对线索库的建立、线索信息的标注、线索分流评估以及综合研判等都进行了规定,借助信息化手段深挖线索价值,更大程度地服务检察业务决策和社会治理。(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颛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