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记者:通讯员)2017年3月份,孙女士投诉,其子是应届高考生,于2016年7月缴纳12000元在河南蒙太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学习播音,其间由于考前学习任务繁重无法保障继续上课,要求退款时遭拒,投诉至市消协。经调解,双方解除合同,退回余款9000元。
以案说法:本案中,作为培训机构应知晓毕业生的特殊性,未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显著方式提醒其注意,对退费约定设定限制消费者权利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存在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的行为,应视为无效合同,予以纠正。(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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