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亚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律师协会会长
(北京中调法治网)人大代表,行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之职。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非常荣幸我能够成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当中的一员。权利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在人大代表的职务与律师执业中如何转换,我在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5年当中感受颇深。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至今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当选时的激动心情,它来源于职业的荣誉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5年的履职,我始终倍加珍惜并努力践行着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实践中,人大代表、执业律师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在角色转换与互动中收放思维,切换角度,行权履职。在律师执业中不能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力,在人大代表履职时不能涉及作为执业律师工作中承办的案件;在人大代表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在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过程中体现执业律师的专业素养;在律师执业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时了解和掌握的法律制定和修改的目的、意义等优势,办理案件的时候更具有大局观念,站位更高,思维更加宽阔。我担任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公安部执法监督员,至今为止,我从没有因这两个特殊身份参与或者承办自己代理或者自己律师事务所代理以及亲友的个案,赢得司法机关的充分信任及好评,有效维护了人大代表、执业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我非常珍惜每一次履职机会,并深知身上承载的是无数双期盼和信任的目光,惟有尽心尽责、竭尽全力。我多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改《刑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做过专题调研并在审议时提出修改意见,当我的修改意见被写入法条当中时觉得自己的付出很值得。
5年来我多次参加人大代表的履职学习、调研、视察等活动,每次我都会放下自己的事务专心于人大代表的履职,并保证全程参加。
我在代表履职中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关心律师执业现状,关注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我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法律不够完善或者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列席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会议、在“两高”视察、调研时多次提出律师调查权、会见权、法庭上的话语权等执业权利在实践中没有得到保障等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对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我连续三年提出的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修改《律师法》的建议,对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律师法》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我积极履职,提出多项建议和议案。2015年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我领衔提出修改刑法增设“袭警罪”条款,加大对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暴力袭警。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在刑法277条增设了第五款的规定内容就是我的议案原文。
司法实践中,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撤回起诉后如何处理的法律空白,在2016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我领衔提出的《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增设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条款》的议案,作为全国人大系统2015-2016年所发生的大事及制定的法律、法规,并编入《全国人大年鉴》。
2016年6月,最高法和我省高院领导莅临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我提出的“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议案”和“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谅解’不应成为适用缓刑前提条件的建议”开展座谈。最高法及我省高院的领导十分肯定我的建议,一致认为这是在司法实践当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该项建议在全国多个省份开展司法实践试点。
5年来,我共提出议案30余件,建议60余件,绝大部分来源于我的司法实践及专题调研,涉及的内容包括司法领域及城市建设、民生热点问题等等。
在代表履职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时代里,作为从事律师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能够参政议政和参与立法不只有光荣与自豪,还有职责与使命。
2016年11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黑龙江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奔赴红色革命圣地——井冈山,开展为期一周的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接受红色革命教育。这次学习让我刻骨铭心,更是一次精神的洗礼、灵魂的净化。在井冈山聆听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为中国革命的解放事业前赴后继,付出宝贵生命的英雄事迹,让我热血沸腾,在小岗村烈士陵园与大家一同数度留下热泪……这次追寻红色足迹,传承革命精神的学习让我倍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倍加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作为人大代表,用行动诠释为民情怀,真真切切地代表着人民,以更饱满的干劲、更过硬的本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的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会继续努力前行!
本届是律师界代表委员人数最多的一届,而律师的职业优势和自身的法律素养都非常适合担任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我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在这里郑重承诺:我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四个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坚定地走中国特色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部党组、全国律协党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增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履职能力,争做让群众满意、社会信任的人大代表、称职律师。为国家的法治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