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起来特别后悔当初的糊涂做法,感谢检察院给了我认罪认罚、弥补过错的机会。”近日,一场兼顾法理与情理的公开听证,因犯罪嫌疑人丁某主动履行义务、认罪认罚,终于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时间回到2019年10月18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就张某与丁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作出民事裁定:丁某需在裁定生效后返还张某借款本息36万元,且要在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付清。本以为拿到裁定就能拿回欠款,可张某没想到,裁定生效后,丁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丁某非但没有配合,反而动起了“歪心思”。既不按法院要求申报财产,还偷偷将名下房产转卖,卖房所得钱款一部分转给儿子,其余则用于个人支出。导致法院生效裁定成了“一纸空文”,这一拖就是数年。
2025年2月21日,沙湾市公安局对丁某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14日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后,犯罪嫌疑人丁某归还了全部欠款。
为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5年11月26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法院及公安机关代表共同参与,对拟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审查。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案件关键问题向丁某提问核实,经过认真评议,大家一致认为:丁某的行为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已全额履行还款义务,不仅认罪认罚,还获得了被害人张某的谅解,同意检察机关对丁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打击拒执行为,不是为了单纯追责,更要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化解矛盾。”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负责人赵梓君表示,此次公开听证,既彰显了法律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严厉惩戒态度,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通过多元方式推动矛盾化解,既维护司法权威,也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司法公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赵梓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