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调法治网(调查员 张鹣)2020年1月7日下午,为倡导未成年人远离娱乐场所,净化成长环境,共青团平遥县委、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平遥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平遥县青少年维权中心、平遥县青少年司法观护帮教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走上街头,由平遥县青少年维权中心、平遥县青少年司法观护帮教中心主任赵小将带队,冒着大雪和严寒,为来往路人、家长学生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经营者分发宣传单页,并作宣传讲解。
当今社会,娱乐样式繁多、娱乐场所遍布,而未成年人还处在认知世界的成长状态,人生观还未树立,此时涉足娱乐场所会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且深刻的影响,因此,我们积极倡导未成年人远离娱乐场所。
在寒假来临之际,我们组织青年志愿者广泛动员学生、家长、个体户参与到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行动中来。
我们倡导学生,爱护自身、抵制诱惑、主动远离娱乐场所。
我们倡导家长,强化监管、合理疏导、努力营造健康氛围。
我们倡导社会娱乐场所,规范经营、合法合规、彻底拒绝未成年人进入并消费。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朋友们,希望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编辑: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