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调法治网(李维明)近日,辽宁省朝阳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孙凯积极发挥桥梁枢纽作用,主动帮助辖区内居民协调各科室,成功查阅村小组土地范围内信息,展现了政府部门高效务实,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这一事例充分体现了基层干部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中的责任与担当。
一、事件背景:居民需求与政策保障,土地范围,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包括不动产登记资料等。县自然局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机构,承担政府公开信息沟通等职责,在回应群众诉求中扮演关键角色。
1.对群众的启示:
事件传递了“群众诉求有回应、干部服务有温度”的信号,增强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2.对干部的激励:
主任的主动作为,为基层干部树立了“敢担当、善作为”的标杆,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建议将此类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正向激励。
二、服务过程中主动协调与高效联动。面对居民查阅村小组土地范围内的需求,办公室主任迅速响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精准对接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科室,通过内部协调机制简化查询流程,确保信息获取的合法性与时效性。这一过程既遵循了依法行政原则,又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
三、制度支撑信息公开与职责落实。该事件的成功处理得益于自然资源局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现场查阅点等多渠道公开信息,另一方面,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形成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办公室主任,分管的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为高效服务群众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社会意义:基层治理与服务创新此事具有三重示范意义
1.彰显公仆意识:干部主动作为,将“群众办事难”转为“政府主动帮”
2.体现机制效能,通过内部协同打破信息壁垒,提升行政效率
3.践行法治精神,严格遵循信息公开程序,保障公民知情权
五、未来展望持续优化服务模式
辽宁省朝阳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孙凯的举动看似是“小事一桩”,实则蕴含着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大智慧”。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这样的“主动服务”不仅解决了实际问题,更为构建和谐干群关系推动了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正能量。期待更多部门以此次事件为镜,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书写新时代为民服务的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