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新化县环保志愿者被围殴事件
北京中调法治网(评论员 刘从柏)近日,新化县环保志愿者受邀查勘企业反遭围攻辱骂的冲突视频,刺痛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在这场由环保部门主动邀约、却演变为志愿者“受辱现场”的闹剧中,我们不仅看到法治权威的局部塌陷,更应反思德治理念在基层实践中的缺位,以及民生诉求与环保监督的深层矛盾。
一、法治失序:公权力的“选择性在场”摧毁制度公信。
视频中身着制服者的“消极旁观”,暴露了基层执法的致命软肋:
程序正义的溃败:依据《环境保护法》第57条,环保部门有义务保障公众监督权。当受邀志愿者在执法者眼前被围攻时,“未及时干预”已构成行政不作为,更让“依法监督”沦为空洞承诺。
违法成本的错配:企业人员公然辱骂、抢夺取证设备(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49条),却未见现场强制措施。违法者逍遥与维权者受辱的对比,实质是对法治尊严的践踏。
法律人警示:法治不是口号,当公权力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公信力崩塌的速度远比想象中更快。
二、德治缺位:民生焦虑不能成为暴力的遮羞布。
舆论场中不乏“企业生存不易”的辩解,但民生困局从不是暴力抗法的正当理由:
道德底线不可突破:“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等辱骂,不仅是对志愿者人格的践踏,更撕裂了社会互信的基础。德治社会的构建,始于对个体尊严的敬畏。
企业责任的错位:水泥产业的高污染属性与民生就业的关联,确需理性考量。但企业化解压力的正道是技术升级与合规整改,而非将矛头指向公益监督者——这恰是德治精神倡导的“义利之辨”。
民生视角的平衡点:政策制定者需探索“环保-就业”的共生路径(如专项转型补贴),但绝不能纵容“牺牲环境换就业”的短视逻辑,否则终将陷入“污染-贫困”的恶性循环。
三、破局之道:以制度刚性捍卫善意,用德治理性弥合分歧。
解决冲突需超越“惩处个别涉事者”的表层逻辑,构建三重保障:
1. 刚性制度兜底
推行监督行动备案制:要求行政机关对受邀志愿者的人身安全负法定保障责任,失职者追责;
设立**企业环保信用档案:将暴力抗拒监督行为纳入失信惩戒(参考《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倒逼企业敬畏规则。
2. 德治浸润基层
建立企业-社区-环保组织对话平台:以“环境听证会”形式疏通诉求,避免矛盾积压为暴力冲突;
强化“企业伦理教育”:将“尊重监督权”纳入企业家培训体系,培育“义利并举”的商业文明。
3.民生纾困配套
对环保约束性行业(如水泥、冶炼)实施差异化政策:设立就业转型基金,对合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缓解“要环保还是保饭碗”的二元对立;
探索环保监督公益保险:政府为志愿者购买意外险,解除其后顾之忧。
结语:确保法治的尊严在人心向善的土壤中生长:
新化县8·16事件是一面镜子,但新化县琅塘镇的基层治理更是一个榜样,照见某些地方及执法部门“法治悬浮于庙堂,德治消弭于市井”的治理窘境。法律人当清醒法治的刚性权威,需以德治的柔性浸润为根基;本人总认为只有已违背公序良俗,违背道义才触及法律的底线导致犯罪,而民生的复杂诉求,需用制度的理性设计来安放,更需用约束道德底线来实现。
当志愿者在辱骂声中护住取证手机的那一刻,他们守护的不仅是环境正义,更是文明社会的底线。我们呼吁新化县彻查此案,但更期待所有地方政府读懂事件的深层隐喻:绿水青山的守护者若总在流血流泪,青山绿水的梦想终将化为泡影。唯有让德治与法治共治,民生与生态共赢,方能在发展的十字路口找到通向未来的可持续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