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峰为屏,樟江为脉,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这片被自然极致宠爱的土地上,法治是最坚实的守护。
荔波因拥有地球同纬度唯一存在的原始森林,被誉为“地球绿宝石”。为像丝绒保护宝石那样守护荔波的生态环境,2023年1月,荔波县人民法院创立了贵州省法院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将司法力量科学注入生态治理的每个环节,全面系统性开展对珠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近年来,荔波县人民法院立足生态优势与文化历史保护核心,探索创新“分级保护、分类保护、全生命周期保护”的环境资源审判三原则,持续推进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向纵深发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打造成实质运行效果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
溶洞里的司法创新
盛夏时节,酷暑难耐。横跨荔波、独山两县的情阳洞天溶洞群入口却凉风轻拂。荔波县人民法院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庭长吴爱约与同事将一块醒目的警示牌固定在岩壁上,牌上八条禁止令清晰列出,从禁止电鱼毒鱼到禁止排放废水,每项都指向溶洞生态保护痛点。
2025年7月,这份溶洞水资源司法禁止令在此正式发布,并与之前发布的《情阳洞天溶洞群司法保护令》共同构筑起喀斯特洞穴脆弱生态的法治屏障。
情阳洞天溶洞群由108个溶洞组成了地下迷宫,这里地下水网纵横,地上与地下水系交融,形成了复杂而精妙的水循环系统。更令人瞩目的是,溶洞地下河是众多生命的家园,除常见的鲤鱼、鲫鱼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娃娃鱼)、荔波金线鲃等珍稀、濒危物种也在此栖息繁衍。
2024年6月,当科考队在此发现水溶镂空石、天然透光壁等地质遗迹遭人为破坏痕迹时,荔波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面对保护溶洞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迫切需求,荔波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创新引入“司法建议先行+禁止令兜底”模式。立足溶洞保护的痛点难点,曾向洞穴管理者发出三份系统保护司法建议,分别聚焦洞穴废气治理、洞穴废水管理、洞穴可持续开发与原生物生态保护三大关键领域。
收到建议后,洞穴管理者迅速行动,积极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司法建议指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初步实现了废气、废水的规范化管理。
当管理者完成整改后,更具刚性的司法禁止令随即出台。此次推出的溶洞水资源《司法禁止令》正是在前期司法建议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提升保护力度与范围的更全面、更刚性的司法保障。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采石、筑坝等破坏水生态行为。
今年7月,荔波县人民法院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请示在独山县上司镇情阳洞天溶洞群、荔波县黎明关乡金狮洞溶洞群、黑洞溶洞群建立“中国南方喀斯特洞穴生态圈司法保护基地”,打造全国首个洞穴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在洞穴保护、旅游、警示教育、法治宣传等方面的示范作用。目前,该基地已获批并顺利揭牌。
织密生态司法防护网
洞穴保护只是荔波县人民法院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的创新实践之一。
在黎明关水族乡尧古村,村口的司法保护点牌匾格外醒目。
“现在来尧古旅游、研学的客人越来越多了,我们的靛蓝扎染、古法造纸、傩戏等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登上了国际大舞台,这得益于良好的生态和文化的全方位保护。”尧古村党支部书记覃从启说。
2023年7月,荔波县人民法院完成了司法“蓝丝绒”分类保护原则站点设置工作,根据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传统村落生态保护分类原则,分别在樟江流域设置了水资源司法保护监测点、在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置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监测点、在瑶山乡拉片村、黎明关水族乡尧古村设置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点,同时相继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传统村落司法保护机制。
分级保护更显精准施策智慧。荔波县人民法院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将县域分为核心区、重点区、生态旅游区三级,对应差异化司法措施。
在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核心区,荔波县人民法院坚持最严密的生态法治观,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在传统村落等所在重点区域以禁止令、保护令规范开发行为;在生态旅游区则突出绿色低碳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而生态司法防护网的另一环——环境保护法庭内的法治教育基地,则全方位展示了荔波县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中的努力与成果。在法治教育基地,可以通过沉浸式空间感受司法守护力量,从实景还原厅近距离领悟动植物的多样性和生命力,参观者在这里与自然达成了一次次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约定”。
不仅将参观者请进来,荔波县人民法院也将审判庭“搬”出去。场坝上、村落边,巡回法庭的国徽高悬,庭审开庭,让庭审现场成为环保法治课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
2024年4月,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召开了品牌新闻发布会,标志着荔波县人民法院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品牌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5年1月,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的吉祥物“守宫安安”推出亮相。
如今,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在荔波得到生动演绎。据统计,2024年,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共受理案件190件,审结176件,结案率为92.63%。
惩治违法与生态修复并行
一株株形似金毛犬头的蕨类植物被小心栽入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拉揽林场,这里也因此诞生了全国首个金毛狗蕨生态修复基地,见证着司法理念的变革性转变。
“传统补植复绿对普通林木有效,但珍稀植物需要更科学地修复。”吴爱约介绍,此前审理非法采挖案件时,被告人常因缺乏专业能力无法有效修复。
为此,荔波县人民法院联合林业部门创新探索“抢救性修复+跨部门管护”模式,由违法者缴纳修复资金,专业机构在适宜区域统一实施修复。目前,该基地共组织5次抢救性生态修复工作,栽种金毛狗蕨生鲜根块160余吨,栽种面积600余亩,生态修复的金毛狗蕨成活率达98%以上。
看着自己“赎罪”栽种的金毛狗蕨已长出新叶,曾因非法采挖金毛狗蕨获刑的韦某说:“当时以为坐牢就完事了,现在才明白法律不仅仅要惩治我们,更要把破坏的自然救回来。”
“补植复绿”机制是修复性司法实践的新举措,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新亮点,贯彻了宽严相济政策,惩罚了犯罪,修复了受损生态,真正实现“挽救一个人、恢复一片林、教育一群人”。
不仅如此,近年来,荔波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中,坚持贯彻生态修复司法理念,通过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有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荔波县小七孔镇联山湾村拉崩组淇江河码头,被告人莫某良在农业农村局监督员、村委代表和村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履行增殖放流义务,将其自行购买的1500尾鱼苗放入淇江河中。鱼苗入水,欢脱灵动,皆若空游无所依。被告人莫某良表示,“希望这些鱼苗能快快长大,尽快弥补自己的过错!”
修复理念已延伸至其他领域
“在一起失火案中,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需在指定时间、指定区域补种林木,并确保存活率达95%以上,此类探索实现了惩治违法与生态修复的双重目标。”吴爱约说。
在荔波小七孔景区,另一种创新正在上演。针对非法捕捞者,荔波县人民法院推行“增殖放流先予执行”机制——在刑事判决未生效前,先予执行生态修复,避免错过最佳放流期。当电鱼者亲手将鱼苗放归江河,司法审判完成了从惩罚到教育的升华。
月亮山深处,黔桂两省护林员共用的巡山小道上,荔波县人民法院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联合勘察。两地法院签署《茂兰——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协议》,打破行政区划壁垒。
珠江水源头,滔滔不绝的河流岸边,荔波县人民法院与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建立了水资源司法预防机制,在与三都水族自治县、独山县交界处设立了2处水资源司法保护监测点,合力共同守护鱼欢水清的生态之美。
国际舞台上也闪耀着荔波智慧。今年7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考察环保法庭时,评价“蓝丝绒”系统,“这是中国智慧的生动注脚,为全球自然遗产保护提供了示范样本”。
从月亮山到樟江河,从金毛狗蕨基地到情阳洞天,在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覆盖的5000平方公里土地上,司法智慧已融入喀斯特的岩缝水脉。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所言,“这里守护的不仅仅是地质奇观,更是人类与自然和解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