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调法治网(法治报道员 李嘉祥)近年来,在校学生参与电诈犯罪的比例不断升高,诈骗分子通过利益引诱,蛊惑学生出租、出售、出借“两卡”,或参与吸粉引流、架设“手机口”等,导致一些认知不足的学生沦为帮信犯罪的“工具人”,自毁大好前程。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涉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出售、出租银行卡和手机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收款码等,明知可能被他人利用实施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给他人使用。
2.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持:如帮助安装维护通信设备、铺设信息传输器材。
3.帮助境外诈骗团伙“跑分”洗钱:通过银行卡、微信等账户帮助违法犯罪团伙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4.提供批量社交媒体账号和“解封”封禁账号:通过非法手段批量注册、收购社交媒体账号,并出租或出售给诈骗团伙。
5.提供收发短信验证码的服务:大量收购实名电话卡,为犯罪团伙提供接收短信验证码的服务。
6.给别人提供带缴电话费服务,收取手续费,实际资金来源于电信诈骗。
7.“两卡”类行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
8.“跑分”类行为: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
预防犯罪,切记贪图蝇头小利,天上不会掉馅饼,有的只是陷阱。凡涉及银行卡、信用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都要谨慎小心。
大家不要轻易相信“低成本、高收入、零风险”等话术的欺骗和利诱哦。大学生犯“帮信罪”不仅会在当下承担法律风险,也会给自己将来在升学、就业、社会生活等方面埋设障碍,代价不可谓不大。作为大学生,更要擦亮眼睛,绷紧法律之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脚踏实地的劳动获取合法报酬,不辜负国家和父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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